由于使用含PPA(苯丙醇胺)药品会引起如过敏、心律失常、高血压、急性肾衰等症状的可能性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暂停使用所有含PPA的药品制剂。但是一些含PPA的药品已经上市了很长时间,为什么现在才被暂停使用呢?
记者近日带着这一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。据介绍,药品在上市前的研究上由于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,存在着局限性。一是病例少,如我国《新药审批办法》规定一期临床试验病例数量为20到30例,二期为100例,三期为300例以上;二是上市前药品的临床试验过程一般较短,观察期也相应较短;三是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,上市前药品不具备在特殊患者人群,如老年、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实际经验;四是用药条件控制较严,有心肝肾功能异常、妊娠、精神异常、造血系统异常的患者不参加试验;五是试验目的单纯,药品上市前研究主要考察疗效,临床试验的观察指标只限于试验所规定内容,未列入试验内容的一般不予评价。
正是由于这些原因,使得一些发生频率低于1%的不良反应需要较长时间应用才能发现或迟发的不良反应未能发现。专家指出,时滞现象是客观存在的。比如,非那西丁是于1887年上市的药品,然而据资料显示,其因其造成肾损害的有2000余人,死亡的有500余人,但是发现其有不良反应并引起警觉是在1953年,证实存在不良反应是在1959年,对其实施管制是在1974年,而这时与其上市时间已经相隔了87年之久。美国药品管理部门从1980年到1998年先后从上市药品中撤消了13种药品,其中上市时间最短的是4个月,而最长的达到24年。
据介绍,由于药品在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,所以世界各国普遍开展了药品上市后的再评价工作,世界卫生组织从60年代开始推行国际药品监测合作计划,我国也于1998年加入该组织并成为其成员国。
(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)